2020年环境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

2020-11-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五十五条规定: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营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环保部下发《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部令【2014】第31号文件),要求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强制公开和自愿相结合的原则,及时、如实地公开其环境信息。

基础信息

单位名称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13710007060840744

生产地址

荣成市石岛龙云路468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许金新

联系人

宋伟

联系方式

0631-7379423

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产品及规模

日用玻璃制品生产销售及自营进出口权批准证书核准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开展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年生产规模为日用玻璃瓶罐、玻璃器皿12万吨。

排污信息

执行标准

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玻璃”

排放方式

有组织排放

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

废气排放口编号:FQ-26062、FQ-26063,生产废气排放筒位于车间西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废气

颗粒物mg/m3

废气

二氧化硫mg/m3

废气

氮氧化物mg/m3

 

 

标准要求

20

100

200

 

 

在线监测

 

 

超标情况

 

 

核定的排放总量

16t/a

89.6 t/a

11.2 t/a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公司生产废水经厂内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预处理后排入石岛污水处理厂;燃煤气玻璃窑炉废气安装脱除尘脱硝设施,采用高温脱硫、脉冲布袋除尘、低温SCR脱硝工艺。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废气运行操作规程,配备专人维护保养,防治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山东华鹏搬迁以前的厂址位于山东省荣成市石岛镇黄海中路106号,始建于1969年,搬迁前该项目于1999年12月20日通过了“一控双达标”限期治理验收,证书编号:威环限(1999)216号; 山东华鹏于2004年完成了《日用玻璃制品生产搬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04年10月16日取得荣成市环境保护局的环评批文,2008年3月28日取得荣成市环境保护局的验收批文(荣环验[2008]016号);山东华鹏于2009年3月完成《燃重油玻璃窑炉技术改造项目报告表》,2009年5月25日取得荣成市环境保护局的环评批文(荣环审报告表[2009]43号),2010年3月28日取得荣成市环境保护局的验收批文(荣环验[2010]7号);山东华鹏于2008年11月完成《高档玻璃包装器皿技术改造项目环评报告表》,2008年11月19日取得原山东省环境保护局的环评批文(鲁环报告表[2008]185号),于2011年5月30日取得山东省环境保护厅验收批文(鲁环验[2011]43号);山东华鹏于2011年4月18日取得威海市环境保护局《高档玻璃器皿生产线技改项目》(威环审表[2011]0403)的环评批文,2018年12月通过环保验收;山东华鹏于2011年8月29日取得荣成市环境保护局《引进高脚玻璃杯生产线建设项目》(荣环审表[2011]0075)的环评批文,2018年12月通过环保来验收。山东华鹏2016年6月14日取得荣成环保局石岛分局《窑炉烟气治理升级改造项目》(荣石审报告表[2016]037号)环评批文,2018年12月通过环保验收;山东华鹏2018年12月25日取得荣成市环境保护局石岛分局《引进高端晶质玻璃器皿生产线建设项目》(荣石审报告表[2018]055号环评批文。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编号:371082-2019-001-L

其他需要公开的环境信息

公司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浓度执行GB 37/2373-218《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厂界噪声执行GB 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生活污水排放执行GB/T 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B,检测均达标;产生的炉渣和废包装物均综合利用和出售给回收公司进行再生利用,产生的危险废弃物采取集中收集,统一委托给具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关键词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专业从事各类中、高档玻璃器皿和玻璃瓶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行销全国并出口韩国、日本、美国、加拿大、俄罗斯等多个国家和地区,是麦德龙、沃尔玛、家乐福、好又多等国际知名连锁超级市场主要供应厂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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